

# 其他常见问题

## 1、我一次性可以提交几个网站备案？

企业实名账号： <br/>

同一主体一个审核周期内最多可提交3个未备案域名的备案（接入备案类型同一审核周期内不限制网站数量），每个网站只允许填写1个域名（接入备案类型请填写网站备案号对应全部域名）。湖南地区一次性只可提交1个网站的备案。其他备案限制请参考[备案限制说明文档](/docs/beian1/problem/problem8) <br/>

个人实名账号： <br/>

默认与企业实名账号规则一致，如遇特殊情况以审核结果为准。

## 2、如何获取域名证书？

已注册成功的域名，域名证书可通过国内域名注册商的网站下载。

## 3、什么是前置审批？

前置审批是指一些特殊的网站内容在备案时需要在相关部门进行登记，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后才能获得备案号。目前涉及到前置审批内容的网站有：新闻、出版、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互联网金融、校外培训（高中及以下阶段）、网约车、宗教等互联网信息服务。在办理ICP备案时，还应向主办单位所在省通信管理局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文件。  

## 4、我还没有购买SIGCALCLOUD服务器，可以先做备案吗？

目前备案是指域名需要指向中国内地服务器进行访问，需在接入商处提交备案申请。因此，只有购买了SIGCALCLOUD中国内地云产品，才能通过SIGCALCLOUD提交您的备案申请。  

## 5、什么是经营性网站？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共享性信息的服务活动。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

## 6、已取得备案号的网站，是否需要开启访问？

已备案网站需开启访问，并在网站下方标注版权所有及备案号，并将备案号链接至工信部网站，工信部网站为：[https://beian.miit.gov.cn](https://beian.miit.gov.cn)。

## 7、如何注销主体？

详见[注销主体](/docs/beian1/guidance/guidance4)

## 8、如何注销网站？

详见[注销网站](/docs/beian1/guidance/guidance5)

## 9、已在其他接入商处取得备案号的网站，是否需要做接入备案？

如您的网站已在其他接入商处备案成功，现解析到我司服务器上使用。需要在我司提交接入备案申请，将您的备案新增至我司。

操作流程：登录我司备案系统，点击开始备案，根据提示填写备案信息提交审核，流程与首次备案及新增网站/APP流程一致。

## 10、网站已用A主体做过备案，可否直接变更为B主体？

根据实际情况可联系您的技术支持进行沟通确认是否可进行非标迁移操作。

因各省管局要求不同，部分管局无法进行非标迁移操作，只允许先注销原备案后，重新申请备案。例如：江西、北京等

## 11、我的主体信息在工商局做过更新，备案是否需要做变更？

如公司名称、注册号、法人、证件住所等在工商局做了更新，备案也需要做相应的变更。如您备案信息在我司，可登陆我司备案系统在已备案列表中找到您需要变更的主体做相应变更操作。变更备案跟新增备案流程一致，同样需要提交管局审核。变更期间不影响网站使用。

## 12、工信部备案信息公共查询地址？

工信部备案信息查询支持网站域名、证件号码、主办单位名称等信息的查询，输入任意一项即可查询您的备案记录。  
[立即查询](https://beian.miit.gov.cn)

## 13、网站名称与实际网站名称不一致，如何整改

1.  备案网站名称、网站首页显示名称、网页标签栏title名称，三项原则上保持一致。 
2.  为了SEO,网页标签栏title名称可以添加多个关键词名称，但必须完整包含备案网站名称。 
3.  网站首页显示名称，必须完整包含备案网站名称。
4.  若域名跳转到本主体其他网站，则三项名称需整改一致。
5.  若三项之一已为规范命名的，以其为基准，变更其他部位；若三者均不规范，三者均需整改。
6.  若修改备案网站名称，请在备案系统提交变更网站/APP或变更备案进行修改。
7.  若您的网站只是在我司使用二级域名或者只使用接口形式，请停止www形式的首页地址和主域名解析。
8.  若www形式的首页地址和主域名在其他接入商使用也需修改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