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域名命名

不同后缀类型的域名可能有不同的命名规则，为了成功注册域名及通过域名命名审核，建议您遵循相应的域名命名规则。  
**英文域名命名规则**  
注册英文域名时，域名命名需遵循以下规则：  
• 只使用英文字母（a-z，不区分大小写）、数字（0-9）、以及"-"（英文中的连接符，即中横线），不能使用空格及特殊字符（如 \!、$、&、?
等）。  
• "-"不能连续出现，不能单独注册，也不能放在开头或结尾。  
• 域名最长为 63 个字符。  
**中文域名命名规则**  
注册中文域名时，域名命名需遵循以下规则：  
• 域名中必须含有 1 个汉字；可以含有英文字母和数字，以及连字符（-）。  
• 简繁体只需注册一个（绝大多数注册局繁简体域名是等效的，如果某域名的简体已被注册，则不能再注册繁体，反之一样。）  
• 首尾不能有非法字符如：连字符（-）、加号（+）、（@）、（&）、空格等。  
• 域名不能是纯英文或数字。  
• "-"不能连续出现，不能单独注册，也不能放在开头或结尾。  
• 域名长度转换成 punycode后不超过63个字符。  
**特殊域名命名规则**  
“.中国”、“.cn”、“.公司”、“.网络”域名命名规则：  
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hina Internet Network Information
Center，CNNIC）发布的《关于调整域名命名审核标准的通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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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以“中国”、“国家”、“中华”、“全国”字样，且为实体组织的“.中国”、“.cn”、“.公司”、“.网络”的中文域名，需要由对应权益人申请注册，个人或非对应组织未经授权不得注册。  
例如：注册“中国律师协会.中国”，只能由对应权益人即中国律师协会申请注册，注册成功后必须在**5**天内提交实名认证资料并通过实体组织资质审核后才能正常使用。  
如果个人或非权益人提交了注册申请，CNNIC 进行审核时实体组织资质未通过，将对域名进行删除。
